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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系列报道】 广元出台实施意见

发稿时间:2021.01.05 来源: 点击:1618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促进广元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日前,广元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到2022年,广元至少建成一家“二星智慧中医医院”。

一、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整合全市中医药优质资源,加快推进川陕甘结合部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打造川东北中医药发展高地。加强县级中医医院等级创建,加快补齐短板,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提供中医药特色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规范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和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行为,支持中医诊所规范化、连锁化发展。

(二)加强中医药基层服务阵地建设。到2022年,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达50%以上。支持和鼓励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区域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构建三级联动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促进中医药服务资源下沉。实行中医药人员“县管乡用、乡管村用”,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中中医医师占比达30%以上,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达20%以上。

(三)加强中医药信息化支撑能力建设。建设中医辨证论治、非药物疗法、中医护理等基础信息系统,推进中医药健康信息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完善基层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推进中医药健康大数据应用和智慧中医医院建设与评价,到2022年,至少建成一家“二星智慧中医医院”。加强中医古籍和经典名录的收集整理。

二、强化中医药在健康广元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四)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推进县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建设独立传染病区,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建立重大疫情中医药人群预防和早期介入治疗机制,健全中西医结合体制机制,发挥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建设市、县两级中医药应急基地和应急队伍,加强中医药应急能力建设。

(五)彰显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加强国家和省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做优做强中医针灸科、骨伤科、肛肠科等特色突出、优势互补、中西医协作的中医重点专科集群。到2025年,争取建成2个国家级、18个省级、25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建立综合医院中西医会诊制度,将中医药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开展中西医协同攻关。加强中医老年病科建设,规范老年病科管理。发掘推广特色中医诊疗技术,推进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路径管理。推动中医经典病房建设,到2022年所有三甲中医医院建立中医经典病房。

(六)增强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加强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服务管理,到2022年,0-36个月儿童和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75%以上。实施中医治未病行动,加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到2022年,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设置或明确治未病科,提供中医药治未病服务。

(七)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加强中医康复学科建设,支持康复技能人才培养。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区域中医康复中心,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社区康复服务。探索开展中医家庭病床康复服务。推动一批中医运动处方在慢性病管理中运用。

三、推进中医药全产业链发展

(八)加强中医药资源保护与中药材产业发展。指导县区制定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打造一批中医药产业发展重点县区,重点做强天麻、杜仲等优势品种,加快培育灵芝、前胡等特色品种。加强产品溯源体系建设,保证药材品质。加强产地初加工、产品精深加工和药旅融合发展。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品牌创建,培育中药材地理标志产品。建设一批川产道地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和标准化、规模化川产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到2022年,建成具有特色优势的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基地15个,全市中药材种植(养殖)实现产值50亿元。

(九)促进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质量提升。培育发展以新型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及中成药大品种等二次开发为主的中医药特色产业体系,重点建设盘龙医药工业园,协同发展各县区医药园区,形成特色鲜明的中医药产业集群。建立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基本药物遴选、医保目录调整等联动机制。到2022年,打造特色企业2—3家,全市中医药产值达120亿元,实现规上工业产值60亿元。

(十)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加强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建设,促进健康养老和医疗养老结合。推进中医药养生保健、养老、康复、健康旅游等服务业融合发展,开发中医药养生、游乐养生、美食养生等特色养生产品,推进特色药材基地建设与康养文旅综合体项目建设,加快建设以特色中药为主题的健康小镇、产业园区。支持将川产道地药材按程序纳入地方特色食品管理,鼓励开展药膳、食疗等研究、开发和利用。加快开发中医药保健品、化妆品、保健器械等商品。

(十一)加强中医药质量安全监管。建立中药制剂调剂使用管理机制。完善全市中医药安全监测体系,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鼓励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参与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建设。推进中药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

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做好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训和中医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等工作,拓宽中医药人才培养渠道。鼓励和支持利州中专开设中医药类专业,为基层培养更多优秀中医药人员。实施“西学中”骨干人才培训项目。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药职业培训,开展职业药农、种植大户培训活动。

(十三)优化人才成长途径。建设名医传承工作室、重大科研项目等人才培养平台。支持各中医医院与其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健全中医师承制度,实施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承、对外合作等专项人才培养培训。完善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实施细则,支持中医医院设置中医(专长)医师岗位。

(十四)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落实允许中医医疗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中医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深化中医药职称制度改革,落实优化职称评价标准有关政策。在市级重大人才工程评选中加大对中医药人才的支持力度。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长效机制,鼓励应届毕业生、离退休老中医药专家等到基层服务。完善乡村基层中医药医生补偿机制,加大扶持力度。按照国家部署,推动建立中医药行业表彰长效机制。

五、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开放创新发展

(十五)传承弘扬中医药文化精髓。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统技艺传承,开展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整理研究,推动编撰一批“名方名案”。加强中医药文物设施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打造一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推进中医药博物馆建设。扎实开展中医药“六进”活动,推动中医药健康知识纳入中小学课堂。

(十六)推进中医药科研创新。加强中医药科研项目实施,推动建设一批中医药科研重点实验室。加强省中医药科学院广元分院等中医药研发平台建设。加大对中医药科技的投入,推进中医药科技项目和科研专项课题规范实施和严格监管。

(十七)推动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大力开展中医药宣传推介,提升广元中医药影响力。深化与台湾长庚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等医院、院校的中医药交流合作,在中医药服务推广、中医药产业开发、中医药科研等方面实现层次更深、范围更广、力度更大的战略合作。推进川陕甘结合部区域中医药融合发展。

六、改革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

(十八)健全中医药协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市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用,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中医药相关政策措施要充分听取并吸纳中医药界的意见。各县区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或设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机构,合理配置人员力量。将各县区、各部门落实《实施意见》的情况纳入综合目标绩效考核。

(十九)完善支持保障机制。加大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力度,市本级设立发展中医药事业专项资金,县区政府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充分发挥相关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扩大中医医疗、养生保健、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等用地供给,对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依法以划拨方式取得。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药材种植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投资中医药服务产业。

(二十)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并在医保总额控制指标方面给予倾斜。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制剂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建立服务项目纳入增加机制,建立健全体现中医药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项目价格调整机制。探索开展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方式,对医疗康复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按床日付费。

(二十一)强化中医药监督管理。加强中医药监管体系建设,市、县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配备中医药执法人员。加快中医药监督实训基地建设,培养中医药首席监督员。完善以中医特色优势评价为主导的中医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和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对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