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 关于公开比选干部管理及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供应商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4.05.11 来源: 点击:1331
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现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择优选择1家培训机构承担中心2024年度干部管理及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委托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干部管理及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二)项目内容
1.服务内容:通过培训机构邀请专家授课等方式,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2.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政教育、法律法规、绩效管理、中医药事业、产业、文化、办公能力提升等方面开展培训。
3.培训师资:授课人员需有高级职称,具有丰富授课经验,每次授课时间≥4学时,培训授课次数≥12次。
4.项目总预算7.5万元,签订合同支付80%款项,培训4次后支付剩余20%款项。
(三)服务期限:2024年5月-12月期间开展,可适当延期。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可靠良好的资信状况,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充分的供应保障和培训服务能力;
(五)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递交资料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5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30),非工作日除外。
(二)公示时间:比选结束后在中心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3天。
四、报名递交资料内容
(一)按要求编制比选文件
1.比选文件应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按规定签名或盖章。若由授权代理人签名,则应在代理申请书中附有授权委托书。
2.比选文件应包括培训机构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供应商的报价、培训方案(包括专职服务团队、培训师资团队、培训计划等内容)、近3年项目业绩(省级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培训业绩),师资团队和业绩需要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上比选文件资料,按照规定签署盖章、密封包装,包括一正一副两份。未按规定制作和递交的比选文件无效,中心不接收未按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的比选文件。
(二)比选文件送达地址
1.成都市锦江区太升南路155号2004(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
2.比选文件须在递交资料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文件将被拒绝。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文件。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28—86203240
五、确定并公布结果
(一)我单位将对供应商提供的比选文件,中心评选小组根据评分形式对供应商的报价、方案、服务、师资、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择优选择(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二)结果在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官网进行公布。
附件: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干部管理及保障能力提升项目评分表
一、拟委托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干部管理及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二)项目内容
1.服务内容:通过培训机构邀请专家授课等方式,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2.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政教育、法律法规、绩效管理、中医药事业、产业、文化、办公能力提升等方面开展培训。
3.培训师资:授课人员需有高级职称,具有丰富授课经验,每次授课时间≥4学时,培训授课次数≥12次。
4.项目总预算7.5万元,签订合同支付80%款项,培训4次后支付剩余20%款项。
(三)服务期限:2024年5月-12月期间开展,可适当延期。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可靠良好的资信状况,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充分的供应保障和培训服务能力;
(五)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递交资料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5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30),非工作日除外。
(二)公示时间:比选结束后在中心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3天。
四、报名递交资料内容
(一)按要求编制比选文件
1.比选文件应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按规定签名或盖章。若由授权代理人签名,则应在代理申请书中附有授权委托书。
2.比选文件应包括培训机构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供应商的报价、培训方案(包括专职服务团队、培训师资团队、培训计划等内容)、近3年项目业绩(省级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培训业绩),师资团队和业绩需要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上比选文件资料,按照规定签署盖章、密封包装,包括一正一副两份。未按规定制作和递交的比选文件无效,中心不接收未按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的比选文件。
(二)比选文件送达地址
1.成都市锦江区太升南路155号2004(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
2.比选文件须在递交资料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文件将被拒绝。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文件。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28—86203240
五、确定并公布结果
(一)我单位将对供应商提供的比选文件,中心评选小组根据评分形式对供应商的报价、方案、服务、师资、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择优选择(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二)结果在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官网进行公布。
附件: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干部管理及保障能力提升项目评分表